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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6·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二号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2月26日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6年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 资源勘探开发法 (2016年2月2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)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、法人或者 目 其他组织从事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、开发和相 第一章总 则 关环境保护、科学技术研究、资源调查活动,适 第二章勘探、开发 用本法。 第三章环境保护 本法所称深海海底区域,是指中华人民共和 第四章科学技术研究与资源调查 国和其他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、洋底及其底 第五章监督检查 ±土。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条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、开发活动 第七章附 则 应当坚持和平利用、合作共享、保护环境、维护 人类共同利益的原则。 第一章总则 国家保护从事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、开发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、 和资源调查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、法人或 开发活动,推进深海科学技术研究、资源调查, 者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。 保护海洋环境,促进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可持续利 第四条国家制定有关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 用,维护人类共同利益,制定本法。 探、开发规划,并采取经济、技术政策和措施, 483-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6·2 鼓励深海科学技术研究和资源调查,提升资源勘 探、开发的区域位置、面积等信息通报有关机 探、开发和海洋环境保护的能力。 关。 第五条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负责对深海海 第九条、承包者对勘探、开发合同区域内特 底区域资源勘探、开发和资源调查活动的监督管 定资源享有相应的专属勘探、开发权。 理。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 承包者应当履行勘探、开发合同义务,保障 负责相关管理工作。 从事勘探、开发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,保护海洋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在深海海底区域资 环境。 源勘探、开发和相关环境保护、资源调查、科学 承包者从事勘探、开发作业应当保护作业区 技术研究和教育培训等方面,开展国际合作。 域内的文物、铺设物等。 承包者从事勘探、开发作业还应当遵守中华 第二章勘探、开发 人民共和国有关安全生产、劳动保护方面的法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、法人或者 律、行政法规。 其他组织在向国际海底管理局申请从事深海海底 第十条承包者在转让勘探、开发合同的权 区域资源勘探、开发活动前,应当向国务院海洋 利、义务前,或者在对勘探、开发合同作出重大 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并提交下列材料: 变更前,应当报经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同意。 (一)申请者基本情况; 承包者应当自勘探、开发合同转让、变更或 (二)拟勘探、开发区域位置、面积、矿产 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,报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 种类等说明; 备案。 (三)财务状况、投资能力证明和技术能力 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勘探、开发 说明; 合同转让、变更或者终止的信息通报有关机关。 (四)勘探、开发工作计划,包括勘探、开 第十一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严重损害海洋 发活动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影响的相关资料,海 环境等事故,承包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并 洋环境严重损害等的应急预案; 采取下列措施: (五)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。 (一)立即发出警报; 第八条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者 (二)立即报告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,国务 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,对于符合国家利益并具备 院海洋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有关机关; 资金、技术、装备等能力条件的,应当在六十个 (三)采取一切实际可行与合理的措施,防 工作日内予以许可,并出具相关文件。 止、减少、控制对人身、财产、海洋环境的损 获得许可的申请者在与国际海底管理局签订 害。 勘探、开发合同成为承包者后,方可从事勘探、 第三章环境保护 开发活动。 承包者应当自勘探、开发合同签订之日起三 第十二条承包者应当在合理、可行的范围 十日内,将合同副本报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备 内,利用可获得的先进技术,采取必要措施,防 案。 止、减少、控制勘探、开发区域内的活动对海洋 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应当将承包者及其勘 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其他危害。 —484 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6·2 第十三条承包者应当按照勘探、开发合同 款规定。 的约定和要求、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规定,调查 第五章监督检查 研究勘探、开发区域的海洋状况,确定环境基 线,评估勘探、开发活动可能对海洋环境的影 第十九条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应当对承包 响;制定和执行环境监测方案,监测勘探、开发 者勘探、开发活动进行监督检查。 活动对勘探、开发区域海洋环境的影响,并保证 第二十条承包者应当定期向国务院海洋主 监测设备正常运行,保存原始监测记录。 管部门报告下列履行勘探、开发合同的事项: 第十四条承包者从事勘探、开发活动应当 (一)勘探、开发活动情况; 采取必要措施,保护和保全稀有或者脆弱的生态 (二)环境监测情况; 系统,以及衰竭、受威胁或者有灭绝危险的物种 (三)年度投资情况; 和其他海洋生物的生存环境,保护海洋生物多样 (四)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事项。 性,维护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。 第二十一条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可以检查 承包者用于勘探、开发活动的船舶、设施、设备 第四章科学技术研究与资源调查 以及航海日志、记录、数据等。 第十五条国家支持深海科学技术研究和专 第二十二条承包者应当对国务院海洋主管 业人才培养,将深海科学技术列人科学技术发展 部门的监督检查予以协助、配合。 的优先领域,鼓励与相关产业的合作研究。 第六章法律责任 国家支持企业进行深海科学技术研究与技术 装备研发。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七条、第九条第二 第十六条国家支持深海公共平台的建设和 款、第十条第一款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国 运行,建立深海公共平台共享合作机制,为深海 务院海洋主管部门可以撤销许可并撤回相关文 科学技术研究、资源调查活动提供专业服务,促 件: 进深海科学技术交流、合作及成果共享。 (一)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许可的;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开放科 (二)不履行勘探、开发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学考察船舶、实验室、陈列室和其他场地、设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; 施,举办讲座或者提供咨询等多种方式,开展深 (三)未经同意,转让勘探、开发合同的权 海科学普及活动。 利、义务或者对勘探、开发合同作出重大变更 第十八条从事深海海底区域资源调查活动 的。 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,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承包者有前款第二项行为的,还应当承担相 将有关资料副本、实物样本或者目录汇交国务院 应的赔偿责任。 海洋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。负责接受汇交的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法第八条第三款、第十 部门应当对汇交的资料和实物样本进行登记、保 条第二款、第十八条、第二十条、第二十二条规 管,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。 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 承包者从事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、开发活 责令改正,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: 动取得的有关资料、实物样本等的汇交,适用前 (一)未按规定将勘探、开发合同副本报备 —485-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6·2 案的; 刑事责任。 (二)转让、变更或者终止勘探、开发合同, 第七章附则 未按规定报备案的; (三)未按规定汇交有关资料副本、实物样 第二十七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: 本或者目录的; (一)勘探,是指在深海海底区域探寻资源, (四)未按规定报告履行勘探、开发合同事 分析资源,使用和测试资源采集系统和设备、加 项的; 工设施及运输系统,以及对开发时应当考虑的环 (五)不协助、配合监督检查的。 境、技术、经济、商业和其他有关因素的研究。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, (二)开发,是指在深海海底区域为商业目 未经许可或者未签订勘探、开发合同从事深海海 的收回并选取资源,包括建造和操作为生产和销 底区域资源勘探、开发活动的,由国务院海洋主 售资源服务的采集、加工和运输系统。 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 (三)资源调查,是指在深海海底区域搜寻 元以下的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并处没收违法所 资源,包括估计资源成分、多少和分布情况及经 得。 济价值。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九条第三款、第十 第二十八条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开发活动涉 一条、第十二条规定,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或 税事项,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律、行政法 者作业区域内文物、铺设物等损害的,由国务院 规的规定执行。 海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处五十方元以 第二十九条本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 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 行。 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 资源勘探开发法(草案)》的说明 —2015年10月30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陆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: 1982年通过,1994年生效的《联合国海洋 我受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 法公约》(以下简称《公约》)将国际海底区域 会的委托,现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 (简称“区域”)及其资源确定为人类的共同继承 资源勘探开发法(草案)》(以下简称“草案”) 财产,对“区域”内资源的一切权利由国际海底 作如下说明。 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行使。1996年5月15日第八 — 486 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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